北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若干意见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资源节约基本国策,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调动首都社会各界力量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加快建设节约型城市,实现既定节能目标,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出进一步加强本市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一、提高认识,突出节能工作的战略地位(一)突出节能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战略位置。随着北京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能源消费总量不断增加;消耗高、污染大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仍未从根本上转变,能源问题已成为制约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是缓解我市能源约束、减轻环境压力的根本出路,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保障经济安1全、建设和谐新北京的必然选择,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二)把节能工作作为当前的紧迫任务狠抓落实。“十一五”时期是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关键时期,面临的能源约束矛盾和环境问题将更加突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牢固树立崇尚节约的价值观和“节约也是发展”的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把节能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实现“十一五”时期能源节约的目标,促进首都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二、明确思路,确保实现节能20%的目标(三)指导思想。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优化用能结构为核心,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加快技术进步为根本,以调整产业结构和推动重点领域节能为着力点,以制度创新、法治建设、行政监2管和宣传教育为保障,强化政府引导,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节能的积极性,逐步构建节约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加快节约型城市的建设步伐,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四)基本原则。把节约能源资源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主攻方向之一,坚持“节能与发展相互促进”,坚持“节能优先,效率为本”,坚持“市场调节为主,政府引导为辅”,坚持“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坚持“依法管理,强化监督”。(五)主要目标。“十一五”期间,实现万元GDP能耗比“十五”末期降低20%,完成分年度、分区县、分行业、分企业的降耗目标。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法规标准体系、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十一五”期间万元GDP能耗年均下降4.4%,其中2006年下降4%,2007年下降5%,2008年下降5%,2009年3下降4%,2010年下降4%。三、调整结构优化布局,促进城市系统节能(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构筑节能型高端产业格局。坚持以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切入点,走高端、高效、高辐射的产业发展之路,继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除保留满足城市功能需要的基础性产业外,高耗能产业基本退出,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产品和落后的工艺、技术、设备。构建与首都功能定位相吻合、以服务经济为主的节能型高端产业格局。(七)统筹规划城市空间布局,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把节约能源作为城市空间开发利用的重要因素和规划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决策的主要依据,加强城市布局管理,严格控制城市建设规模,合理安排城市建设时序,做好旧城改造、中心城调整优化、新城建设和村镇开发。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形成与空间结构、产业发展和人口分布相协调的公共服务、基础设4施、城市安全等公共资源配套体系,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降低城市经济社会活动的系统能耗。(八)突出功能分区特色,推动产业集聚发展。遵照梯度分布、专业集聚、功能耦合、协调发展的原则,合理规划产业空间布局。抓好六大高端功能区和若干特色专业集聚区的建设开发。转变园区发展模式,推动不同行业合理延长产业链,提高产业园区的生态化水平。将项目万元增加值能耗作为入园项目的必要审核条件,严格把关。在有条件的园区建设热电联产和冷热电联供分布式能源系统,促进能源梯级利用。(九)大力调整能源结构,优化能源输配网络。大力发展高效清洁能源,因地制宜发展可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