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变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 型 大 纲(报批稿)华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2003 年 2 月编 制 说 明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适应新形势下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转轨的要求,保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受国电公司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委托,华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组织华北五省(市、区)中心站负责编写《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其中,《输变电工程首次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输变电工程竣工阶段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由山西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执笔;《变电站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由内蒙古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执笔;《送电线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由河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执笔;《变电站工程投运前电气安装调试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由天津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执笔
目前,《输变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已形成报批稿,经总站同意,在华北地区试点运行
2003 年 2 月输变电工程首次质量监督检查典 型 大 纲华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2003 年 2 月1、总 则1
1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火电、送变电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 本大纲适用于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对≥220KV 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正式开工后的首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110KV 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参照执行
3 首次质量监督检查除按本大纲的要求进行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