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VIP免费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_第1页
1/14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_第2页
2/14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_第3页
3/14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 42 号)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部 长 金人庆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七日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管理,规范金融企业财务行为,促进金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完善,防范金融企业财务风险,保护金融企业及其相关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金融控股公司担保公司,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信用社(以下简称金融企业)适用本规则。 其他金融企业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三条 金融企业应当根据本规则的规定,以及自身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置财务管理职能部门,配备专业财务管理人员,综合运用规划、预测、计划预算、控制、监督、考核、评价和分析等方法,筹集资金,营运资产,控制成本,分配收益,配置资源,反映经营状况,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实现持续经营和价值最大化。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依法指导、管理和监督本级金融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应当在规定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指导、管理和监督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责。 金融企业在完成工商登记后 30 日内,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验资证明、章程等文件的复印件。 金融企业发生分立、合并、设立分支机构,以及主要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在依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 30 日内,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有关的变更文件复印件。 第五条 金融企业应当依法纳税。金融企业财务处理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一致的,纳税时应当依法进行调整。第二章 职责、职权 第六条 财政部门履行下列财务管理职责: (一)监督金融企业执行本规则以及其他的财务管理规定,指导、督促金融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二)指导、督促金融企业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体系,监测金融企业财务风险及其营运状况,监督金融企业的财务行为; (三)加强金融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实施金融企业财务评价; (四)监督金融企业接受社会审计和资产评估; (五)制定并实施促进金融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财务政策,组织金融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六)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财务管理职...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