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漳州市宏宁家化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上诉人(原审原告)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漳州市上街。 法定代表人冯忠铭,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蔡丽石羡,福建漳州泾渭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吴海斌,男,汉族,1981 年 3 月 9 日出生,住漳州市芗城区南山路 28 号,系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员。 上诉人(原审被告)漳州市宏宁家化有限公司,住所地漳州市南山街。 法定代表人林天成,经理。 委托代理人沈松、刘雷,福建厦门理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片仔癀公司)、漳州市宏宁家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宁公司)因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不服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漳民初字第 18 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 2008 年5 月 6 日和 5 月 23 日二次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片仔癀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蔡丽石羡、吴海斌,上诉人宏宁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沈松、刘雷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查明: 原告片仔癀公司于 1999 年 12 月成立,其前身漳州片仔癀集团公司于 1993 年成立,漳州片仔癀集团公司前身漳州市制药厂于 1957年 12 月成立。“片仔癀”名称为原告独有,“片仔癀”作为一种特殊的中成药也是原告独家生产。第 701403 号商标注册证载明的“片仔癀”商标注册人为漳州市制药厂,核定使用商品第 3 类,牙膏、口洁素、口香水、牙垢净、牙粉、牙皂、人造牙洗涤剂,注册有效期限自 1994 年 8 月 14 日至 2004 年 8 月 13 日止;1998 年 7 月 7 日国家商标局核准第 701403 号商标注册人名义变更为:漳州片仔癀集团公司;2002 年 1 月 21 日国家商标局核准第 701403 号商标转让注册,受让人为本案原告,生效日期为 2002 年 1 月 21 日;2004 年 7 月 19日国家商标局核准第 701403 号商标续展注册,续展注册有效期限自2004 年 8 月 14 日至 2014 年 8 月 13 日。第 562754 号商标注册证载明的“片仔癀”商标注册人为漳州市制药厂,核定使用商品第 3 类,化妆品,注册有效期限自 1991 年 8 月 30 日至 2001 年 8 月 29 日止;1998 年 8 月 7 日国家商标局核准第 562754 号商标注册人名义变更为:漳州片仔癀集团公司;2002 年 1 月 21 日国家商标局核准第 562754号商标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