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城市规划《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行政许可办理一次性告知书编号:许可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受理机构受理地址联系电话办理机构洪湖市规划管理局办理地址洪湖市联系电话0716——2422544办理期限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资料齐全的,自受理行政许可之日起,一般项目 20 个工作日;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行政收费范 围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建设工程的选址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申报材料1、申请人身份合法证明书;2、申请表 1 份,申请书 1 份;3、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或其它有关计划复印件 1 份(提交原件核验);4、1/500 或 1/1000 统一平面高程系统的实测地形图 2 份、DWG格式电子地图 1 份;其中一份地图上应用红色铅笔标明工程拟建规模、平面布局意向;5、审查通过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管线综合规划设计方案及市政工程施工图各 1 套(装订成册、A4 纸大小);基本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决定-----核发证件许可证件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附件及附图。建设单位(盖章)年 月 日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备查,第二联交申请人 (第 联)湖北省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行政许可办理一次性告知书编号:许可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受理机构受理地址联系电话办理机构洪湖市规划管理局办理地址洪湖市联系电话0716——2422544办理期限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资料齐全的,自受理行政许可之日起,一般项目 20 个工作日;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行政收费范 围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或需要改变原有土地使用性质的、或调整城市建设用地的、或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申报材料1、申请人合法身份证明书;2、申请表 1 份,申请书 1 份;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其附件、附图复印件 2 份(含 1 份 DWG 电子文件);4、取得依法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设计方案文件 2 份(含1份 DWG 电子文件);5、《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图用地范围内原用地单位及个人同意使用土地协议原件 1 份;或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土地,提供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原件 1 份;基本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决定-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