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交接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医疗服务人员交接管理,确保患者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的信息准确、有效、规范地传达,保障患者医疗服务的安全与连贯性。2、范围:涉及医疗服务过程的所有患者信息的交接行为。3、定义3.1 危重患者:生命体征不稳定,病情变化快,两个以上的器官系统功能不稳定,减退或衰竭,病情发展可能会危及到患者生命。3.2 一般患者:病情稳定,目前明确没有在短时间内危及生命或严重致残的征象,临床表现为:无需呼吸支持,血流动力学较平稳并能较好地配合相关诊疗措施等。3.3 患者评估标准3.3.1 A 级:①生命体征不稳定者;②使用机械或人工呼吸器者;③转运过程随时有病情变化的可能,有转运禁忌症但因抢救需要医嘱必须转运者;④转运过程必须配带监护仪器、抢救药械者。3.3.2B 级:生命体征平稳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①持续静脉使用血管活性药物者;②有创动脉导管置管者;③有意识不清躁动者;④有人工气道分泌物较多的患者;⑤自主活动严重障碍无陪护人员的患者。3.3.3 C 级:生命体征平稳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①有静脉输液(加治疗用药)的患者;②持续吸氧的患者;③带有人工气道、心包、胸腔、脑室、腹腔及其它专科高危引流管的患者;④使用镇静药后有意识抵制等改变的患者。3.3.4 D 级:常规性的转运,患者病情稳定且没有呼吸道管理及心脏监测者,有静脉点滴(无加药)者。3.4 A 级、B 级为危重患者;C 级、D 级为一般患者。4.相关文件4.1《中国重症患者转运指南(2010)(草案)》4.2《转科制度》4.3《危重患者转运管理制度》4.4《患者身份识别制度》5. 内容5.1 权责5.1.1 医疗服务人员:准确、完整交接患者信息,保障患者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信息准确、有效、规范地传达。5.2 交接方式5.2.1 口头交接:医疗服务人员以口头方法进行患者信息传达的方式。5.2.2 书面交接:医疗服务人员以书面方法进行患者信息传达的方式。5.3 交接模式:在医疗交接过程中,医务人员按照 ISBAR 进行交接。5.3.1 I(Introduction,介绍):先介绍自己单位、姓名,再说出患者姓名、住医院号、床号、性别、年龄。5.3.2 S(Situation,现状):患者发生什么事情?5.3.3 B(Background,背景):患者目前症状,包括生命体征、检查结果、发生状况时的前后关系。5.3.4 A(Assessment,评估):我认为患者的问题可能是,我已先做了哪些处理。5.3.5 R(Recommendation,建议):给予建议或请问医生下一步该如何处理?5.4 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