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意见:(公工程完工报告陆良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我单位承陆良县古桥街改造提升项目工程于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完工。经自检,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验评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施工技术资料汇集整理基本齐全,现报请进行初步验收。项目经理(签字):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公章)初步验收必备条件核查记录工程名称陆良县古桥街改造提升项目主要工程内容K0+000~K0+903.875 段主干道改造提升道路长 903.875 米。宽 15 米,M0+000~M0+168.377 段支干路改造提升道路长 168.377 米,宽 10 米。其中包括道路、照明、排水、交通及其他附属工程建设单位陆良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陆良县建筑设计院施工单位云南江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勘察单位监理单位陆良县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检测单位实际开工日期实际完工日期序号初验必备条件施工单位自查情况监理单位检查意见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施工单位在完工后对工程实体进行了自检自评,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验评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施工技术资料的汇集整理基本齐全;3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了《工程完工报告》;4建设单位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施工单位自检结论:检查人:检查日期:年月日监理单位检查意见:检查人:检查日期:年月日建设单位核查意见:检查人:检查日期:年月日注:本表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质监机构各一份。工程初步验收计划书:(监督机构)工程名称陆良县古桥街改造提升项目工程地点陆良县古桥街验收内容K0+000~K0+903.875 段、M0+000~M0+168.377 道路、照明、交通工程、其他附属工程开完工日期主要工程数量K0+000~K0+903.875 段主干道改造提升道路长 903.875 米。宽 15 米,M0+000~M0+168.377 段支干路改造提升道路长 168.377 米,宽 10 米。其中包括道路、照明、交通、排水及其他附属工程(1)初验组织情况: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参建各责任单位人员及其它有关单位专家组成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监理单位总监)担任。并根据工程特点,设若干专业组(见附表)。参加验收单位及主要人员(打印)勘察单位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单位名称:陆良县建筑设计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施工单位单位名称:云南江峤建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