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奖罚制度目的:为强化质量管理,提高自有职工及外包队伍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及施工单位的质量奖罚管理。职责: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各单位质量管理的考核及质量奖罚的管理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奖励基金审批。制度内容考核对象本制度对现场施工的各单位、包工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施工质量记录齐全。施工单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优良率。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过程控制记录:各单位、部门要把公司工程部的《单位安装工程文件资料检查清单》根据工程细划在不同阶段需要哪些记录并落实到人,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质量管理部要根据计划清单分阶段检查落实情况并打分,低于分者,取消质量奖评定资格。质量奖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制定的质量奖,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甲方、公司、项目部等),罚款纳入质量奖基金。按月进行考核,分项工程优良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质量奖全部发放给单位,由各单位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考核评分(附表)表交质量管理部审核,质量管理部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审核发放。对个人奖罚办法:根据公司、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考核。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随机进行。任何人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一经发现每次扣罚元。本单位职工(不包括专兼职质检人员及中层以上领导)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每次嘉奖〜元。按月单独发放。对外包队伍质量管理人员按该承包队伍验收一次合格率核发,达不到则免除奖励。对在质量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良的职工质量管理部可不定期给予嘉奖,嘉奖考核及分配表由质量管理部负责。对专兼职质检人员的考核:对专兼职质检人员的考核每半年一次逐级考核。考核以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在整改有记录前被其它人员非专兼职质检人员发现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的次数为标准。考核期内超过二次则扣罚元,每增加一次加罚元。未按程序履行验收手续不享受奖励。由质量管理部质检员组织三级验收。若该项目二级验收一次不合格的,扣除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质保金的,多次发生逐次扣除。并罚主持该项目验收的质检员元。施工项目通过三级验收报请四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能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质量管理部主持该项目三级验收的质检员元,主持该项目二级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