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获得性肺炎临床路径一、社区获得性肺炎临床路径住院流程(一)概述社区获得性肺炎是指在医院外罹患的感染性肺实质(含肺泡壁,广义上的肺间质)炎症,包括具有明确潜伏期的病原体感染而在入院后潜伏期内发病的肺炎
(二)诊断标准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呼吸病分册》(中华医学会,人民卫生出版社),《社区获得性肺炎诊断和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2006 年)1
咳嗽、咳痰或原有呼吸道疾病症状加重,并出现脓性痰,伴或不伴胸痛
肺实变体征和(或)闻及湿性罗音
4・白细胞数〉10X109/L 或 V4X109/L,伴或不伴细胞核左移
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片状,斑片状浸润性阴影或间质性改变
以上 1~4 项中任何 1 项加第 5 项,并除外肺结核、肺部肿瘤、非感染性肺间质性疾病、肺水肿、肺不张、肺栓塞、肺嗜酸性粒细胞浸润症及肺血管炎等疾病,可建立临床诊断
(三)纳入标准1
社区获得性肺炎(非重症)
符合 ICD-10:J15
901 社区获得性肺炎疾病编码
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治疗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纳入路径
(四)退出路径标准 1
痰中查出抗酸杆菌、肿瘤细胞
常规治疗无效或加重
血气分析显示呼吸衰竭或高碳酸血症
出现并发症或合并症需要治疗
尿、粪常规,肝、肾功能和电解质出现明显异常改变,心电图和心肌酶学异常,不能用社区获得性肺炎解释
(五)治疗常规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呼吸病分册》(中华医学会,人民卫生出版社),《社区获得性肺炎诊断和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2006 年)1
吸氧和对症支持治疗,经鼻导管或鼻塞吸氧、退热、补液等
抗炎药物治疗,使用敏感抗生素,符合 2006 年中华医学会制定的治疗原则
(六)出院标准1
体温正常 3 天以上,症状好转
影像学提示肺部病灶明显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