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委员会委员积分考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成就员工梦想,培养精英汇聚的卓越团队,打造拥有卓越团队的创新型工会委员会,激发广大委员以成果为导向、以参与为重点的工作热情,形成自觉、自律、自动、奋发向上的工作作风,建设公平、公正、分享、提升、创新的工会发展环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条原则工会委员会委员积分管理应当遵循统一立场、科学考核、鼓励参与、多劳多得的考核原则
第三条范围本制度作为工会委员会内部考核标准使用,适用于百灵科技工会委员会全体成员,其结果也可作为公司其余绩效考核、评选优秀员工等的参考
第二章积分管理办法第一条积分定义及说明(一)基础积分(A)1、入会积分(A1):工会委员、部长、主席任职一刻起,即可拥有 20 积分作为基础 A1 积分
2、任职积分(A2):工会委员、部长、主席在年底时,根据各自在工会委员会的任职时长,可获得任职积分
(1)任职满一年,即拥有 20 积分为基础 A2 积分;(2)若任职未满一年且多于六个月,则可拥有 15 积分为基础 A2 积分;(3)若任职未满 6 个月,则拥有 10 积分为基础 A2 积分
(4)基础积分不可累加
若中途由于个人原因辞退工会职务,则积分清零
适宜人群:适用于工会委员、部长、副主席、主席等全体人员
(二)活动积分(B)工会委员每参加一次工会活动的组织,即拥有 20 积分为参与分;工会部长每组织一次工会活动,即拥有 30 积分为活动组织积分
活动积分可累积,多劳多得
工会部长若以活动参与者身份参与到其他活动的组织中,则也可像该部门委员一样获得 20 积分活动积分,但若以活动组织策划者身份参与到活动的组织中,则可像该部门部长一样获得 30 积分的活动积分
具体视情况而定,由该部长所直属的工会副主席决断
适宜人群:适用于工会委员、部长
(三)团体积分(C)由工会副主席为每一次工会活动,根据详细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