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岗管理制度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公司财物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为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巡更管理第一条夜班保安值班人员应定时对厂区进行巡视,并做好记录
第二条巡检时间和频率如下:18:00-22:00,巡检次数不低于 2 次,间隔不超过 2 小时;22:00-次日 5:00,巡检次数不低于 5 次,每次间隔不超过 1
5 小时;5:00-7:00,巡检1 次
第三条保安人员应按要求进行巡检,无巡检记录者视为没有巡检
第四条保安人员应做好巡检记录,如遇突发情况如:起火、盗窃、设备异常等应及时通知公司负责人,特殊情况应及时报警
第五条巡检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周边和车间内部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及时上报
第六条节假日和休班期间,白班保安值班人员也应进行巡逻检查,每次巡检时间间隔不超过 2 小时
第七条巡更记录由综合部每周汇总一次,不符合要求者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车辆出入管理第一条本公司车辆和本公司员工车辆一律凭员工车辆通行证进出,无通行证者不得放行,特殊情况下应凭驾驶证换取外来车辆通行证后方可进入
第二条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应在保安室登记,持驾驶证换取外来车辆通行证后方可进入,否则不得放行;出公司时,持外来车辆通行证换取驾驶证,保安应严格检查,携带本公司物品应由部门负责人在放行条上注明并签字,保安将车内所载物品名称、数量、型号与放行条核对,无误后才予以放行
第三条公司各种物资均需凭出门证放行,保安人员应根据出门证核对出厂物资,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无出门证者不得放行,特殊情况应由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电话通知后方可放行
第四条所有车辆进入公司后均应在指定地点停放,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按规定停放车棚内
第五条节假日和休班期间禁止外来车辆以任何名义进入厂区,如确需进入厂区者请先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联系,确认无误后办理进厂手续,处理完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