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园区绿化养护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第 2 页/ 共 6 页甲乙双方在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城市绿化条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南京中核华兴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园区绿化养护事宜经协商后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合同概况1.项目名称:制造有限公司园区绿化养护项目;2.项目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滨江经济开发区;3.现场负责人:甲方:;乙方:;4.养护费用即合同总值为RMB¥000 元,大写:元整;5.本合同属于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履行中甲方不承担合同款外的一切费用;6.合同价款半年付费一次,合同总款分为两次付清,每次付款¥000元。二、养护内容及范围1.养护内容:绿地树木的浇水、开窝培土、施肥、防虫、除草、修剪、补苗及扶正等内容;2.养护范围:绿地树木(包括生活区、厂前区、园区外围区)养护,车棚带及喷泉水井养护;3.养护工作量的确认: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确认。三、养护期限养护期限为 12 个月,自 2017 年 2 月 15 日起至 2018 年 2 月 15 日止。四、养护质量和考核1. 养护质量(1)合同期内,乙方需对园区绿化养护工作进行合理组织,精心养护,并根据各个季节天气及植物生长情况灵活派出有经验的工人,保质保量完成养护任务;(2)管理工具上,乙方需自配花剪、长剪、高空剪、除草机、桶、锄、电锯及梯子等工具;(3)因乙方养护不当而造成甲方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损坏由乙方无偿补种修复,乙方自行承担补救措施中的一切费用。如乙方从接到甲方提出的补救措施日开始的第 20 天内,仍未对已死亡或损坏的花卉或树木修复达标,甲方有权扣除这个月绿化养护费用(合同总价款除以12 所得即为每月绿化养护费用)的30%。第 3 页/ 共 6 页2. 养护考核(1)合同期内,甲方可提出合同应尽事宜或者合理建议,乙方需虚心接受并且积极配合甲方的检查考核工作;(2)甲方可根据园区绿化养护进度和双方既定的绿化养护方案或计划对乙方具体绿化养护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考核。五、养护计划1. 养护计划由乙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方有效。甲方可自行提出养护计划,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后计划方有效;2. 乙方提交的绿化养护计划需涵盖绿化养护次数、频率和具体内容及时间;3. 养护计划一经双方确认生效后,不可轻易更改,乙方需严格按照计划安排绿化养护具体事宜;4. 具体计划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