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收集整理仅供参考学习第 1 页共 4 页内部资料严禁外传违者必究可变卖资产管理规定V1
目的:为完善企业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资产变卖业务作业流程,明确各分部在资产变卖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及分工,为公司各级单位提供资产变卖管理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1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美电器各中心、各大区、各分部
2 发布范围:国美电器各中心、各大区、各分部
名词解释:3
1 可变卖资产: 是指总部及各分部经授权领导审批后同意报废,但部分报废实体或其零部件尚有可出售价值的资产;经授权领导审批后同意出售的闲置资产;经公司政策决定予以出售的资产
本制度中可变卖资产包括固定资产(车辆、建筑物除外)、低值易耗品及材料物资
1 总部行政中心:4
1 会同财务中心制定、完善可变卖资产管理制度,并负责制度的培训工作;4
2负责对分部 / 总部机关行政部可变卖资产的审批、出售过程及结果的跟踪、检查等管理工作
2 总部财务中心:4
1 会同行政中心制定、完善可变卖资产管理制度;4
2总部变卖资产资金的回收等帐务处理工作;4
3 分部行政部 / 总部行政中心机关行政部:4
1联系购买单位进行询价、并填写〈资产变卖预估价格审批单〉报相关部门审批;4
2负责可变卖资产出售的实施工作,并向总部行政中心资产管理部反馈报告;4
3 向财务部门上缴变卖资金并提供有效入账票据
4 分部财务部:4
1根据行政部提供的处理结果及有效票据进行账务处理
版本号: V1
0附件数: 5密级:机密撰写人:韩卫贞审核人:钟殿理、李洪才审批人:黄光裕个人收集整理仅供参考学习第 2 页共 4 页内部资料严禁外传违者必究4
5 分部监察部 : 4
1分部监察部对可变卖资产的估价、出售、账务处理予以全程参与、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