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L-CX-15-03 安全技术交底工程名称参加人员见会议签到表分项工程名称基坑支护安全交底内容:危险源:土方坍塌、机械伤害、物体打击控制措施:施工现场设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施工过程人员伤亡事故的控制
(详细情况见应急预案)一、支护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施工现场应划定作业区,安设护栏并设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2、基坑深度不超过2 米的可采用1
2 高栏杆防护,深度超过2 米的基坑施工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封闭围护,临边防护栏杆离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得小于50 厘米
3、坑槽开挖时设置的边坡应符合安全要求,坑壁支护做法及地下管线的加固措施必须符合施工方案要求,支护设施产生变形应有加固措施
4、基坑施工应按方案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深基坑施工采用外降水的,必须有防止临近建筑物沉降的措施
5、基坑边堆土,料具堆放数量和距基坑边距离等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机械设备施工与基坑边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时,应有具体措施
6、基坑施工必须设专用上下通道,通道的设置必须满足安全施工要求
7、应按施工方案和规程挖土,不得超挖
机械作业位置应稳定、安全,挖土机作业半径范围内严禁人员进出
8、基坑支护结构应按方案进行变形监测,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道路应进行沉降观测,并有记录
9、作业人员应有稳定、安全的立足处,垂直、交叉作业时应设置安全隔离防护措施,夜间施工应设置足够的照明灯具
10、先开挖后支护的沟槽、基坑,支护必须紧跟挖土工序,土壁裸露时间不宜超过4h
先支护后开挖的沟槽、基坑,必须根据施工设计要求,确定开挖时间
11、施工场地应平整、坚实、无障碍物,能满足施工机具的作业要求
12、土壁深度超过6m,不宜使用悬臂桩支护
1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开挖深度、地面荷载、施工设备和沟槽、基坑周边环境等状况,对专护结构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应满足邻近建(构)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