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市在职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工作实施安排按照天津市卫生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在职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的通知》(津卫科〔2009〕120号)要求,加快我市农村卫生人才的培养,提高农村卫生队伍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结合我市实际,为切实做好以提高执业能力为核心的在职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安排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专业名称: 卫生保健(三年制)培养目标: 为我市农村培养与新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相适应、具有综合服务能力、能适应新时期农村医疗卫生工作需要的,从事乡村常见病防治、卫生保健、防疫和健康教育咨询等工作的农村卫生技术人才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为人民服务的献身精神;具有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继续学习和适应变化的能力;能适应医学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二)掌握适合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医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进一步提高防治常见病、多发病和解决农村居民健康问题的能力;(三)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应急处理原则,增强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意识;(四)具有一定的信息收集与处理能力
2 二、办学形式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卫生局指定天津市武清卫生学校为我市在职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的学籍注册学校,负责学员的学籍注册管理、毕业证书颁发及相关工作;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我市在职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的教学管理、质量监控学校,具体负责审定教学计划、教学管理监控、教学质量评价等工作,并作为全市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的辅导中心,负责集中面授、巡回辅导等工作
根据乡村医生实际情况,教学形式实行半工半读
采用集中面授、分片辅导、课堂教学、视频教学和个人自学等手段相结合的开放式教学形式
以学员所在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集中教学点,通过“好医生在职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 ”视频教育系统进行教学,辅以辅导教师面授,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