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推动学校领导班子民主、规范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制度保证,根据《关于制定和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的意见》,以及教育局制定的“三重一大”实施细则,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凡涉及学校改革、 发展和稳定, 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1
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2
党的建设、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3
学校发展规划的确定和调整;4
学校学期工作计划的确定和调整;5
学校年度决算、预算的制定和调整;6
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7
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8
学校招生计划和工作;9
学校党政、教学、科研、教辅机构的设置和调整;10
全校性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除;11
学校先进个人、集体评选和全校性的奖惩事项;12
教职工工资福利、医疗、休养、职称、聘用合同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13
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14
学校对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15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16
学校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重要人事任免1
中层以上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的任免;2
校级、中层后备干部推荐、选拔;3
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和成员的任免
(三)重要项目安排1
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项目、校园整修及房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及设备采购等;2
对外合作交流的重大项目的支出
(四)大额度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