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汶实验中学师德师风考核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树立服务于学生,奉献于事业的高尚情操,大力弘扬爱岗敬业,努力工作,热爱学生,乐于奉献的教育风尚,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过硬的师资队伍,结合苏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五项制度》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1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透明、规范地进行师德考核
坚持师德考核与业绩考核并重,以考核教师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业绩为主;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以定量考核为主; 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通过综合考查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二、考核内容与考核等次1
考核内容:从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尊重同志、以德修身五方面对教师的师德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 90 分及以上)、合格( 89 ~70 分)、基本合格(69
60 分)、不合格( 59 分以下)四个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1
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2
有违法乱纪行为,依法受到相应处罚的;3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4
违规乱收费或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5
利用职务之便从事有偿家教,产生恶劣影响的;6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7
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8
有其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三、考核对象与考核组织1
师德考核的对象是学校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学校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组长 : 马安超副组长 :王汝才张勇 安东组员: 刘震 李贞和 高庆芝 王东 宋启奎 宋军 王磊 李宏 葛胜旺 李希洪四、考核时间与考核程序1
师德考核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年末进行一次集中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