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评价方案为建立完善教师岗位管理制度,保证学校内部人事制度的顺利实施,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为教师聘任制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和教师岗位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说明、内容等1、对象:凡参加聘任的全体教职工
2、内容:从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
⑴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表现,敬业奉献精神
⑵能:主要考核业务水平和驾驭教材,组织教学的能力,以及接受新知识,教研教改能力
⑶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工作量、工作的勤奋程度
⑷绩:主要考核完成任务数量、质量、效率、成果以及科研情况
二、教师考评成绩计分法1、学年考核成绩=上学期考核成绩40%+ 下学期考核成绩60%
(初三年级中考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百分之七十)2、学期考核成绩 =学生评教 ( 50 分)+级部教师互评 (20 分) +级部考核小组评价 (30分)
三、教师分项评比记分法㈠学生评教( 50 分):以学生评教为依据,用百分制进行,每班随意抽样,统一人数,统一标准,求得每位教师平均得分
此分数乘以50% 为学生评价分
㈡教师互评( 20 分)年级部教师采用此表,进行A、B、C 评价
姓名工作态度团结协作、业务能力工作成绩总分A4 分B3 分C2 分A3 分B2 分C1 分A3 分B2 分C1 分教师互评,级部总人数去掉五个最高分,去掉五个最低分,取剩余评价者总分和的平均分, 即为教师互评最后得分
(该项测评前由年级部提供考勤统计及教师个人组内成绩排名)㈢级部考核小组评分(30 分):用百分制评分办法进行评定,然后按30% 进行考核,评分办法如下:1、思想品德( 20 分)⑴积极参加学校教育活动,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表现,记5 分
违背《学校教职工行为规范》各项规定的,每项扣1 分,扣完 5 分为止
⑵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无任何重大过失,对学校和级部安排的工作不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