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活动方案与强化党员春训工作沟通材料汇编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活动方案一、监管资金项目和内容我县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资金监管项目共三项:一是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及省、县二级配套补助资金
1、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及省级配套补助资金(依据为省农业厅20**、20**年分配我县资金额文件);2、农机购置县财配套补助资金(根据县强农惠农政策,20**、20**年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和直接从事农机专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所列水稻生产种植机械(播种机械、插秧机械及育秧设备)、水稻生产收割机械、粮食烘干机、畜牧业养殖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以及我县本地农机生产企业所生产的补贴产品等机具(设备),在中央、省级补贴基础上,县财按机具价格的 10%给予累加补贴,各级累计补贴不超过购机总价格)
二是农机跨区作业中介组织县财补助资金(根据县强农惠农政策,20**、20**年我县对组织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社会效益突出的乡镇中介组织,经县农机部门确认后,给予每个中介组织补助 5000 元/年中介服务费)
三是水稻机插县财补助资金(根据县强农惠农政策,20**、20**年对使用机械化插秧作业的农户,经县农机部门验收合格之后,给予补助 30 元/亩{年限 1 万亩})
坚持清查结合、纠建并举,确保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到位,突出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建立资金使用数据库
第 1 页 共 6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对我县 20**、20**年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并做好统计汇总,建立数据库,供日常管理需要
重点做好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方面清查,严格工作标准和要求,杜绝漏报、瞒报现象发生,务求工作法律规范,数据准确
二是法律规范运作程序,强化监管监督工作
1、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管
对比省农业厅制定下发的《省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