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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B 90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业 行 业 标 准NYNY/T 1138
1—2006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第 1 部分: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Technical qualification requirements for agricultural machinery maintenance and repair enterprisePart 1: For multiple-unit of agricultural machinery maintenance and repair2006-07-10 发布2006-07-10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前 言《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包括以下两部分:NY/T 1138
1—2006《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 第 1 部分: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NY/T 1138
2—2006《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 第 2 部分:农业机械专项维修点》
本部分为 NY/T 1138—2006 第 1 部分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机化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农业部农业机械维修研究所、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河北省农业机械修造服务总站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金生、王桂显、李宪义、王世杰、李树军、黄允斌、刘银栓、孙彦玲
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第 1 部分: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应具备的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等条件
本部分适用于对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一、二、三级)开业资格评定和年度审验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1 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 the multiple unit of agricultural machinery ma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