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吉安小区 47—1#高层商住楼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第五部分塔吊按拆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单位:山东圣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 审:晋业广编 制:李 猛编制时间:二 OO 五年九月一日济宁市吉安小区 47-1#高层商住楼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第五篇 塔吊按拆施工组织设计1 编制依据现场平面布置图、塔机安装位置及周围环境、塔机使用说明书、塔机拆卸方法、地方有关规定等
2 工程概况济宁市吉安小区 47-1#楼工程,位于济宁市老运河以南、济安桥南路以东、运河小区以西,建筑面积 10227
00m2,框架短肢剪力墙结构,主体地上十二层,地下一层,建筑层高:一层为 4
20m,二至十二层均为 2
90m,阁楼层为 2
6m,地下室为 2
80m,建筑高度38
600m,室内外高差 0
70m;由济宁鲁兴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
根据建设部(1999)09 号《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规定,“济宁市吉安小区 47-1#楼工程”设计等级为一级,设计使用年限 50 年,建筑耐火等级一级,结构安全等级二级,抗震设防六度
本工程施工天数为 440 天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5 年 9 月 8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06 年 11 月 21 日
3 塔机选型根 据 本 工 程 建 筑 高 度 及 施 工 现 场 面 积 建 筑 物 外 形 等 选QTZ25、QTZ315(自升式)两种型号的塔机,由山东圣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起重机械安装队安拆,(后附拆装许可证).两台塔机立于主楼北侧东、西两端,详细位置见施工现场布置图(附后)
工程施工时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 2m 的距离;处于高位的起重机与低位的起重机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方向的间隙不得小于 2m
4 现场施工情况经堪察,施工现场空中及地下均无高压线路、障碍物,现场开阔,两塔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