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城区集中供热工程锅炉房及附属用房建设项目投标文件投标人:张掖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二 O 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正 本 投标函及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致: (招标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民乐县城区集中供热工程锅炉房及附属用房(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 RMB¥: 元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他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并修补其中的任何缺陷
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报价中,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 RMB¥ 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2013 年 4 月 25 日 或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上述工程的施工,99 天 (日历天)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随本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其所有附属文件,将构成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
投标人(公章):张掖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二 O 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二)投标函附录附录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2013 年 4 月 25 日序号条款内容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 项目经理(建造师) 姓名:王义二级建造师2工 期99(日历天)2013 年 4 月 25日至 2013 年 8月 1 日3分包 不允许投标人承诺4误期违约金 1000 元/天投标人承诺5质量要求 合 格6预付款额度 开工支付 10%工程款,竣工后付至工程款的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