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院药事工作评价标准(试行)2009 年项目细则要求主要内容分值 检查方法扣分标准 一、机构建设 300 分 1 药事管理委员会 100 分1-1 组织建设 30 分1-1-1 建立有与本医疗机构工作相适应的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织
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学、药学、感染管理和医疗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0 查阅文件与资料无正式文件扣 5 分、无药学专家扣 5 分,其余缺一项扣2 分1-1-2 医疗机构院长或业务主管院长任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药学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药剂科负责日常工作
5 查阅资料任职不符合要求每项扣 2
5分1-1-3 建立有与本医疗机构工作相适应的药事管理委员会指导下的工作管理小组:药品质量监督领导小组、药品采购管理领导小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领导小组、合理用药监督指导小组和特殊药品使用管理领导小组
10 查阅文件与资料每缺一个小组扣 2 分1-1-4 建立有与本医疗机构工作相适应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药事应急组织和管理预案
预案操作性强,责任人明确,相关人员知晓
5 查阅资料,现场考查无预案不得分;预案不完整扣 2 分;抽取 6 人考查 1不知晓扣 0
5 分1-2 工作职责 70 分1-2-1 制定与本医疗机构工作相适应的药事管理委员会章程及相关工作制度和各工作管理小组职责及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 1 次),研究、解决本医疗机构药事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0 查阅资料无章程扣 10 分,缺一项制度扣 2 分,抽取 6 次会议记录缺 1 次扣 0
5 分1-2-2 审订、定期修订本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和《医院处方集》
5 查阅资料一项不符合扣 5 分、未定期修订扣 2
5 分1-2-3 指导、检查本医疗机构合理用药
有对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血液制品、激素类及其它医院高风险药品(KCL)和高价位药品的重点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