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总则4.2.1.1 适用范围本章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室内卫生间、厨房的墙面或墙裙的饰面贴面砖工程。4.2.1.2 编制参考标准及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326--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5)《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2002(6)《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01--26--964.2.2 术语、符号(1)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2)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3)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4)基层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4.2.3 施工准备4.2.3.1 技术准备编制室内贴面砖工程施工方案全交底。4.2.3.2 材料准备并对工人进行书面技术及安(1)水泥 32.5 或 42.5 级矿渣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应有出厂证明或复验合格试单,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而且水泥已结有小块的不得使用;白水泥应为 32.5 级以上的,并符合设计和规范质量标准的要求。(2)砂子:中砂,粒径为 0.35~0.5mm,黄色河砂,含泥量不大于 3%,颗粒坚硬、干净,无有机杂质,用前过筛,其他应符合规范的质量标准。(3)面砖:面砖的表面应光洁、方正、平整、质地坚固,其品种、规格、尺寸、色泽、图案应均匀一致,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不得有缺楞、掉角、暗痕和裂纹等缺陷。其性能指标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釉面砖的吸水率不得大于 10%。见表(4)石灰膏:用块状生石灰淋制,必须用孔径 3mm×3mm的筛网过滤,并储存在沉淀池中,熟化时间,常温下不少于15d,用于罩面灰,不少于 30d,石灰膏内不得有未熟化的颗粒和其他物质。(5)生石灰粉:磨细生石灰粉,其细度应通过 4900 孔/cm2筛子,用前应用水浸泡,其时间不少于 3do(6)粉煤灰:细度过 0.08mm 筛,筛余量不大于 5%;界面剂胶和矿物颜料:按设计要求配比,其质量应符合规范标准。(7)质量要求:见表 4.2.3.2。釉面砖质量标准表 4.2.3.2性能试样数量计数检验计量检验试验方法第一次抽样第一次加第二次抽样第一抽样第一次加第二次抽样第一次第二次接收数AC1拒收数Re1接收数 AC2拒收数Re2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