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来源:农发行字[2001]107 号 作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日期:01-06-15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 第三章 安全防范工作及防范设施管理 第四章 枪支弹药管理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案件和事故的管理 第七章 金融案件、安全事故责任与追究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农发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农发行安全保卫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综合治理,人员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农发行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指导检查安全生产情况,防范安全事故,保障国有资产和员工人身安全
第四条 农发行安全保卫机构在本级行行长领导下工作,接受上级行保卫部门及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指导,对本级行行长负责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农发行各级行
第二章 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 第六条 农发行各级行应当逐级建立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层层签定“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实行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第七条 各级行行长为本级行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级行安全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
具体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安全保卫工作目标,对完成本目标负责; (二)定期听取本系统安全保卫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四)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对要害岗位工作人员加强管理; (五)抓好保卫队伍建设,按规定建立保卫机构,配备保卫人员,为保卫工作开展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 各级行分管保卫工作的行领导是本级行安全保卫工作的直接领导者,主要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