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西 省 电 梯 起 重 机 械 安 装 改 造 维 修 许 可 鉴 定 评 审细 则一 、 资 源 条 件 的 鉴 定 评 审项目评审内容评审要点考核方法评价要求1.机构营业执照1.1 查验法人营业执照应与提出申请时递交的复印件一致,核对注册资金应与申请项目范围要求相适应,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应包括所申请项目。现场核实。对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应审核其营业 执 照 及 其 它 证照;对仅维保自有设备的单位,不查验 企 业 税 务 登 记证。不 满 足 要 求时,停止评审。税务登记证1.2 查验企业税务登记证应齐全,应与提出申请时递交的复印件一致;应有独立的财务帐号。组织机构代码证书1.3 查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并记录企业机构代码。2.人员法定代表人2.1 应了解特种设备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对承担相应施工的特种设备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全责。授权代理人应有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并应注明代理事项、权限和时限等内容。检查管理者代表、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工程师、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的任命书;检查 质 量 保 证 工 程师、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技术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明细表及其劳动用工合同、工资表、相关保险凭证(社保、工伤保险等)、身份证、职称证明、学历证明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及现场座谈。变更单位及省外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须经本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对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如有法人单位支持,其技术人员、作业人员、检验人员的数量 要 求 可 适 当 放不 满 足 评 审要点中要求的判为 不 符 合 ; 其中,技术负责人和质量保证工程师未到评审现场的停止评审。评 审 现 场 人员数量(含有正当理由缺席的)达不到《电梯起重机械施工单位基本要求》规定的 , 判 为 不 符合,在整改确认时重新考核。管理者代表2.2 厂长(经理)若在本单位管理层中任命一名管理者代表,应以文件形式规定其职责和权限;且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技术负责人2.3 厂长(经理)应在本单位任命一名技术负责人,其学历、职称、专业、工作经历及掌握法规与标准情况等,应能满足规则和《电梯起重机械施工单位基本要求》(见附件 1)中的规定;且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质量保证工程师2.4 厂长(经理)应在本单位任命一名质量保证工程师(可兼任),其学历、职称、专业、工作经历及掌握法规与标准情况等,应能满足规则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