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服务业(第三产业)清查工作方案与服务企业作风整改措施汇编服务业(第三产业)清查工作方案服务业(第三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进展的重要“引擎”
在当前经济进展新常态下,为全面摸清第三产业家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快速进展,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决定对县第三产业进行全面清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清查范围和对象(一)清查全县贸易业和住宿餐饮业所有行业中达到限额以上的企业、达到限额以上的大个体和产业活动单位
限额以上标准:批发业年营业收入 20**万元以上,零售业年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上
(二)清查房地产业资质以上企业及在外地注册的县内房地产企业
(三)清查重点服务业企业
具体对象为:一是年末从业人数达50 人及以上或年营业收入达到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讨论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和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企业;二是年末从业人数 50 人及以上或年营业收入达到 500 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企业
二、第三产业行业主管单位及责任分工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标准,第三产业共涉及国民经济 14 个门类、46 个大类、193 个中类、431 个小类行业
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20**年底我县第三产第 1 页 共 8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业共有法人企业 472 家,目前已入库限额以上贸易业和住宿餐饮业、资质以上房地产业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72 家
根据统一领导、分工明确、协作配合、统一核算、信息共享的原则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职能,第三产业各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如下:(一)县交通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