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辅修双学位专业全程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与要求金融学专业以金融理论、金融实务为研究对象,培养具有现代经济理论素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需要,具有较强的金融业务操作和理论研究能力,从事金融企业经营管理、金融市场分析、金融政策理论研究和金融教学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毕业生要求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较宽的专业知识面,掌握财经、法律、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备一定的数理基础和较强的外语能力,熟悉金融法规、方针与政策,熟练掌握现代金融理论与业务技能,适合在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政府、企业金融部门从事经营管理工作,亦可在有关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从事金融研究与教学工作。(二)培养对象主修专业成绩良好、自学能力较强、学有余力的普通本科二、三年级学生。(三)教学管理体制与学习时间辅修双学位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学习时间为五个学期,学生在第四至第七学期进行课程学习,第八学期撰写学位论文。(四)辅修专业与攻读双学位总学分要求学生取得修读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证书者,总学分不得低于 50学分。按照规定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取得辅修专业结业证书者,应选择性修课教学计划中打“*”号的专业主干课,总学分不得低于 25 学分。(五)课程设置本专业辅修双学位的主干课程有:货币银行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证券投资、国际金融管理、国际结算、金融市场学、保险学、金融会计、中央银行学、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公司金融等。(六)实践性教学安排与要求实践性教学主要为学位论文 5 学分,安排为第七学期开题,第八学期完成。(七)教学计划安排表与相关说明辅修双学位全程计划表经济学学士学位(金融学专业)计划计划表序号课程学时/学分时间备注1经济数学基础68/ 4二下未开数学选2统计学51/ 4二下已开数学选3货币银行学☆64 / 4二下4西方经济学64 / 4二下5财政学☆48 / 3三上 6会计学☆48 / 3三上7商业银行经营管理☆48 / 3三上 8金融市场学32 / 2三上9保险学48 / 3三下10金融会计☆48 /3三下11国际金融管理☆48 / 3三下12证券投资☆48 / 3三下13中央银行学32 / 2四上 14国际结算☆48 / 3四上15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 48 / 3四上 16公司金融32 / 2四上 17专业论文5 周 / 5四下或四上寒假合计(744+5 周)/50说明:加“☆”号标志的课程属辅修专业必修课程,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