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三违”界定与质量标准化处罚标准目 录第一部分 “三违”界定与处罚标准第一节 严重“三违”行为界定与处罚标准一、给予开除处分的严重“三违”行为界定二、给予开除留用处分的严重“三违”行为界定三、给予相应罚款处理的严重“三违”行为界定第二节 一般 “三违”行为界定与处罚标准一、共性部分一般“三违”行为界定与处罚标准二、采煤专业一般“三违”行为界定与处罚标准三、掘进专业一般“三违”行为界定与处罚标准四、机运专业一般“三违”行为界定与处罚标准五、通风专业一般“三违”行为界定与处罚标准第二部分 质量标准化责任界定与处罚标准第一节 采煤专业质量标准化责任界定与处罚标准第二节 掘进专业质量标准化责任界定与处罚标准第三节 机运专业质量标准化责任界定与处罚标准第四节 通风专业质量标准化责任界定与处罚标准第一部分 “三违”界定与处罚标准第一节 严重“三违”行为界定与处罚标准一、给予开除处分的严重“三违”行为界定1. 有瓦斯突出预兆、透水预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2. 斜巷运输蹬钩头者;3. 皮带运行中,爬、蹬的责任者;4. 因个人违章造成他人重伤以上的人身事故或二级以上非人身事故的责任者;5. 破坏、盗窃、盗用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材料者;二、给予开除留用处分的严重“三违”行为界定6. 石门揭穿突出危险煤层和突出危险工作面不执行防突措施而进行采掘作业或超采超掘的责任者;7. 严重违章放炮(放明炮、糊炮,不执行“一炮三检”、“一炮三泥”,不按规定设置警戒,不用放炮器放炮,违章处理瞎炮、残炮)的责任者;8. 临时停风的高瓦斯掘进工作面停风后,无措施排放瓦斯或不按措施排放的责任者;9. 瓦斯员虚报、假报有害气体浓度者;10.擅自高定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者;人为挪移破坏瓦斯传感器、风门等通风安全设施者;11.不按规定安装“三专两闭锁”的责任者;12.井下随意拆卸矿灯或携带烟火(火种)的责任者;13.造成井下电器失爆的责任者,或带电检修、搬迁电器设备的责任者;14.斜巷超挂车或矿车不带保险绳责任者;15.违反规程、措施空顶作业或煤巷锚杆支护擅自修改支护参数者;16.带班矿(队、班)长、安监员、瓦检员、放炮员班中睡觉者。三、给予相应罚款处理的严重“三违”行为界定㈠ 共性部分严重“三违”行为界定与处罚标准1. 无安全技术措施安排生产的及安全技术措施没有贯彻的安排生产的罚款 500 元。2. 采掘工作面(包括巷道维修)空顶作业的,罚款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