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为统一卷烟产品感官质量评吸方法和口径,促进企业卷烟产品质量和检验技术水平的提高,全国烟草标准化卷烟分技术委员会,按照国标 GB 5606
4-2005《卷烟 第 4 部分:感官技术要求》,对 25个卷烟样品进行了感官质量评吸标定,确定了样品的感官质量定值和定性的文字描述
为方便标准样品的使用,在本说明书中提供了包括标准样品的组成、存放、使用方法以及感官质量定值和定性描述等信息,便于使用方了解标准样品的技术指标,正确使用标准样品
一、 样品组成2011 年度感官标准样品共有标准样品 25 个
二、 样品存放卷烟标准样品应以塑料袋密封,保存在-6~0℃℃的低温环境中
三、 样品使用方法1、应根据所需标准样品的数量,从保存条件下取用样品,不宜过多的取出样品
2、样品取出后不能马上使用,应自然升温到室温后再进行水分平衡
3、打开后的样品不应重新放入低温环境中保存
4、样品有效期为 1 年
四、 样品定值及分布表2011 年度感官卷烟标准样品定值及分布样品编号光泽 5香气 32谐调 6杂气 12刺激性 20余味 25总分定值分布定值分布定值分布定值分布定值分布定值分布定值11013
5 11023
0 11034
0 11043
5 11054
5 11064
0 11074
5 11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