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河北省邢台市环境保护局2007 年 7 月 20 日1 划分依据1.1 相关法律法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饮用水保护区划分技术纲要》(1992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 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 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1.2 相关已经批准实施规划1999 年邢台市环保局为进一步加大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组织环保、水利、国土、建设等有关部门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污染源进行了调查,提出了污染防治对策,并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局发布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纲要》的技术规范要求,邢台市环境保护局编制了《邢台市城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邢台市位置图邢台市告》,划分了邢台市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准保护区的范围。当年,该报告通过了省市专家论证,经省政府批准,省环保局在 1999 年 11 月 12 日以冀环控函〔1999〕216 号文件形式批复同意了我市《邢台市城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 2 保护区背景分析2.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所在区域或流域的自然状况2.1.1 地理位置邢台市地处河北省南部,西倚太行山,东部是广阔的华北平原,其地理坐标是北纬 36°45′-37°48′,东经 113°45′-115°50′,东以卫运河为界与山东省相望,西依太行山和山西省毗邻,南与邯郸市相连,北及东北分别与石家庄市、衡水市接壤。辖区东西最长处约 185 公里,南北最宽处 90 公里,全市总面积 12486 平方公里,邢台城区面积 132.1 平方公里。市政府所在地北距省会石家庄106 公里,距首都北京 396 公里。2.1.2 自然环境概况2.1.2.1 地质地貌邢台市地处太行山脉和华北平原交汇处,邢台市辖区总地势为西高东低,自西向东山地、丘陵及平原地貌阶梯排列,总面积 12486 平方公里,三者比例为 2:1:7,以平原为主。西部的山区和山前丘陵区,位于太行山东麓,海拨在 100~1000 米之间,最高山峰达 1822 米。丘陵地貌以剥蚀构造及剥蚀堆积类型为主,海拔高程为 100-400 米,地质构造为太行山复背斜东翼,裸露地表的地层主要由古生界奥陶石灰岩及新生界地层构成。中、东部为河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