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集团五矿关于重新修订下发《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各工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 知矿属各单位:为更好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逐级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根据集团公司阳煤发[2016]1 号文件工作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对各级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部门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各工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重新修订完善并下发
望各级干部、各单位遵照本制度规定认真贯彻执行
附:五矿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各工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阳泉煤业集团五矿2016 年 2 月 1 日五矿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各工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五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五矿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在五矿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领导下,按照“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全员参与”和“谁主管、谁负责”、“一级管理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负责制”,“系统主导抓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原则,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负其责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第三条 本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矿属各单位、各部门
第四条 本责任制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
第二章 五矿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第五条 五矿安全生产的决策和领导机构是五矿安全生产安委会(以下简称安全会)
安委会主任:矿长副主任:安监处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生产副矿长、衔接副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人事副矿长、经营副矿长、矿长助理安委会成员:矿副总以上领导及各单位、直属队党政正职、各部室主要负责人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安监处,具体负责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安委会主要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