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39 种食品用塑料制品要认准“QS”标准2008 年 01 月 10 日 16:58:14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杭州 1 月 10 日讯(通讯员 肖杨)塑料食品包装袋、塑料奶瓶、一次性塑料餐饮具……今后在购买 39 种食品用塑料制品时都要认准“QS”标志
这是记者今天从省质量监督局获悉的
国家质检总局于 2006 年 7 月 18 日颁布了《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通则》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正式启动食品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制度
从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未获得列入第一批目录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将不得生产该产品,销售单位不得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目前,我国第一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共有 39 种,凡接触食品的产品,必须在其包装或产品上明示“食品用”标识
浙江省质监局食品监督管理处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全省质监系统将在全省范围内查处未获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销售行为
新投产、新转产上述产品的企业,应当及时向企业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
浙江省质监局食品监督管理处负责人同时指出,2008 年 1 月 1 日以前生产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以生产日期为准),无论是否加印 QS 标志,不在无证查处范围之内,允许合格产品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到 2008 年底,所有取得 QS 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用塑料制品,必须在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或包装等处明确标识“QS”标志
质监部门将对违规产品进行严肃查处
省食品安全检测院有关专家认为,包装、容器、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对食品安全的影响重大
劣质产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会迁移到食品中,被人食用后在人体中长期积累,可能导致慢性中毒,聚氯乙烯塑料生产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