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SG600HTSBRH0021韶关发电厂“上大压小”燃煤机组工程(2×600MW)污水处理系统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及设备采购合同书甲方: 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湖南华迪电力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时间:二○一○年三月地点:中国·广东韶关第一章、合同协议书中国法人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买方,与中国法人湖南华迪电力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卖方,经友好协商于上述日期和地点达成协议如下:1、 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1、以下文件应构成买方和卖方之间达成的合同,每一文件均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若各文件之间存在含糊不清或互相冲突之处,优先顺序应按下列文件顺序解释
(1)合同签定后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履行期间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条款及附件
(4)本合同技术协议书及附件
(5)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
(6)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
(7)在本合同条款中可能规定的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考虑到买方将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卖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韶关发电厂污水处理系统设备、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
3、考虑到卖方将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韶关发电厂污水处理系统设备、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买方在此保证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4、卖方应对卖方所供全部合同设备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卖方配套的控制装置、仪表设备,卖方提供与 DCS 控制系统和卖方所供设备与买方或第三方设备之间接口及其协调配合,直至接口完备
6、 本合同的目的是根据合同所规定的方式和标准,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设计制造和提供韶关发电厂“上大压小”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2×600MW)的合同设备及有关的技术资料、技术服务
7、 卖方对此目的涉及的责任、义务和风险充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