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BA001010503201002007内容分类: 政府办文件 文 号: 芜政办〔2010〕6 号发文日期: 2010-2-25 名 称: 关于印发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相关规定的通知 关 键 词: 城乡建设 房屋 拆迁 通知 关于印发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相关规定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现将《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相关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 O 一 O 年二月二十五日 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拆迁补偿安置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市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作如下规定: 一、国有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补偿 国有土地住宅房屋拆迁根据被拆迁人的房屋所有权证等有效证件计算补偿。 国有土地房屋拆迁人均标准安置面积 15 平方米。 (一)货币补偿。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依据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中的重置价格(以下简称“重置价格”)结合被拆迁房屋的结构、成新、楼层、区位、建筑面积计算补偿金额。 (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实行“拆一还一”,并按照被拆迁房屋有证建筑面积或按照人均标准安置面积15 平方米就近靠档选择安置房。 被拆迁房屋小于人均标准安置面积 15 平方米的,按标准安置面积安置;被拆迁房屋面积大于安置房面积的部分,被拆迁人放弃安置的,按照货币补偿标准计算补偿。 实行产权调换面积部分,拆迁双方当事人应按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中的基准价格(以下简称“基准价格”)计算被拆迁房屋与安置房屋之间结构、成新等差价。其中结构和成新较低的房屋,在 70 平方米以内或人均标准安置面积 15 平方米以内的部分,结构和成新差价合计最高限额按 300 元/平方米计算。 1.结构差价。不同结构房屋之间按重置价格计算差价。安置到总层数 8 层以上的高层房屋,结构差价按 25%计算;安置到 7 层以下的多层房屋,结构差价按 50%计算。 2.成新差价。按照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中的成新系数结算成新差价。 3.区位差价。不同区位安置,按照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中的区位价格(以下简称“区位价格”)计算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之间区位差价。 4.楼层差价。被拆迁房屋不计楼层差价,安置房楼层差价由拆迁人确定。 5.面积差价。被拆迁房屋面积小于标准安置面积的部分,被拆迁人按安置房基准价格的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