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与监管信息双向推送制度按照县委《关于盱眙县相关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第一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的通知》(〔2015〕76 号)和《关于盱眙县相关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第二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的通知》(〔2015〕128 号)文件要求,行政审批局依法履行相关行政审批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后,各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健全审批和监管信息共享机制,为确保审批和监管无缝对接,具体规定如下:一、行政审批盱眙县行政审批局履行对划转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职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原审批单位不再对已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批。行政审批局委托原审批单位审批的事项除外。二、单位监管1.审批过程中需相关单位勘察的,由审批局在电子政务网进行相关信息推送。各单位收到信息后须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勘察,并将勘察意见通过电子政务网或书面推送至审批局;2.审批过程中需各监管单位提供总量控制参数、监测数据,专项或行业规划、专家评审意见的,各单位在收到行政审批局需求信息后无条件提供;3.项目审批结束,行政审批局将相关审批信息内容推送至各单位后,各单位履行监管职能。三、信息推送1.利用电子政务网建立行政审批局各科室和各监管单位之间的信息双向推送渠道;2.推送信息主要内容有项目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推送人姓名、联系方式及附件;3.推送时限为审批事项办结当日;4.审批局各科室和各单位办公室负责人为推送责任人。1.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如遇法律、法规修订或政策调整等情况,监管单位应及时书面告知行政审批局;2.监管单位应及时告知并协助审批人员参加相应的法律法规培训、资质考试和业务学习等。五、责任追究审批部门和监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如有违反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县效能 101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行政审批局领导干部值班制度为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及时、准确、高效地处置行政审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制度。一、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值班,周一到周五每人一天,周六由局主要领导值班。二、值班地点主要在一楼大厅咨询处,值班的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三、值班的主要任务是接受咨询、处理突发事件、开展纪律督查,以及监督安全防范等工作。四、值班领导必须提前到岗,检查服务大厅情况,下班必须最后离岗,监督电源关闭及其他安全防范情况。五、值班领导要对大厅工作情况进行监督,随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