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添加时间: 2012-9-18 10:54:46 作者:浏览次数: 9181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学生公寓是学生集中住宿共同学习、生活、交流的重要场所, 也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阵地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 安全监督, 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的学习生活纪律和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 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对学生安全教育、 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第三条学校对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 突出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思想, 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和处置工作
第四条学校对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 充分发挥服务、 管理、教育三支队伍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贯彻“教书育人、育人为本,德智体美、德育为先”的方针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学生指在我校学习取得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六条学生违反公寓安全管理规定,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其改正,对于违纪者,按本规定有关条款给予相应处分
凡违纪者,取消其本年度参评各类先进个人及奖、助学金资格
第二章防火安全第七条学校执行消防安全规定, 做好学生公寓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
学生所在院(系)负责宣传教育,经常检查学生公寓,及时教育处理违规学生; 学工部、 保卫处要定期对学生公寓进行巡视检查,及时排查火灾隐患,处理险情,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教育处理违纪学生
第八条为保障学生人身与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