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旧营乡中学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落实国家对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更好地发挥学校在促进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根据《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要求,我校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达标创建各项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各项创建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正确使用祖国的语言文字,树立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是国家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
通过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有利于提升我校优质教育品牌的形象,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二、创建思路各处室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基本要求(一)我校汉语语言文字工作由赵锑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管庆煌担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由教务处牵头,语文教研组具体实施,使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继续把“说好普通话、写好用好规范字”作为教师继续教育和教师基本功训练的基本内容
(三)把“说好普通话、写好用好规范字”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目标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四、具体措施(一)大力推广普通话1
健全网络,抓好组织管理(1)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以“领导引领,教师主抓,学生落实”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组织体系,要求领导带头说,各类会议、教学研究必须说普通话;教师率先说,师生交流、课堂教学必须说普通话;学生普遍说,大力倡导学生在各类场合说普通话,真正让普通话成为校园的交际语言
(2)建立班级监测制度,各班班主任担任规范汉字书写督导员,每班设2名“推普员”,负责政策的宣传、推广和监测
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1)以校园宣传橱窗、黑板报、才艺展示栏为载体,进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的宣传,努力提高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在校内营造一个“人人说普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