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机制推进幸福社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各社区党委、管委会,镇属各有关单位:社区是居民服务最基础的平台,社会管理最基本的单元,社会自治最微观的组织。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体制,推进幸福社区建设,是完善社会管理、强化社区服务、提高城乡居民幸福指数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机制推进幸福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推进我镇幸福社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为宗旨,以创新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为突破口,实施“强基惠民”工程,加快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富有本地特色的幸福社区建设工作模式,为鳌江经济社会“转型升级,跨越崛起”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二、总体目标三、主要任务(一)明确职责定位,组织建设体系化1、社区党组织。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支持、保证社区各类组织依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加快推进党建社区化,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党建工作单元,通过调整设置基层组织、统筹管理党员队伍、整合使用党建资源,建立跨系统、跨行业、跨所有制、跨隶属关系的区域性横向联动的基层党的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实现社区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2、社区管理委员会。社区管理委员会是镇政府临时派出机构,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承担镇政府在社区的各项工作和公共服务,负责社区事务的具体执行和协商协调,牵头做好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社区管理委员会设民政事务、人民调解、治安保卫、人口计生、公共卫生等委员会。“三分三改”完成后,应当撤销管委会,通过依法选举及时建立社区居委会,推进居民自治。3、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议事监督委员会是居民(代表)会议的常设机构,在其授权范围内讨论决定社区重大事务,对社区日常工作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议事监督委员会一般由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管委会主任、负责纪检的党组织委员或副书记、村党组织负责人和村监会主任、居民代表组成,主任一般由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担任,社区负责纪检的党组织委员(副书记)作为专职(常务)副主任。4、社区群团组织。社区群团组织是党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与第1页纽带,是社区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社区应设有工会、团组织、妇联、残疾人协会、老年人协会等群团组织,配备专人负责。群团组织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把企业职工、团员青年、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人员聚合在一起,形成社区建设的合力,参与到社区建设各类活动中去。5、社区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是指由社区组织或个人在社区(镇)范围内单独或联合举办、在社区范围内开展活动、满足社区居民不同需求的民间组织。要支持和鼓励社区居民成立慈善、文体、科普和法律、教育、养老、助残、为农等各种形式的社会组织。对尚未达到登记标准的社会组织按规定的程序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并加强引导和管理。6、志愿者组织。志愿者组织是无偿为社会提供服务的公益性组织。大力培育发展社区志愿者组织,共青团、妇联、老龄委、残联要率先在全镇各社区开展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老年志愿者和扶残助残志愿者注册登记。拓宽社区志愿服务渠道,鼓励和支持志愿者组织、义工协会等各种形式的社区志愿者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工作。加强对社区志愿者队伍的管理,促进社区志愿服务规范。(二)强化社区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功能7、统筹社区建设规划。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总体要求,本着科学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按十二五末鳌江经济社会发展规模,抓紧编制城乡社区建设规划。以区块规模适度、居民生活便利、社区工作便捷为标准,将社区卫生、警务、文化、体育、养老、残疾人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要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社区公共基础设施改造、建设中,做到同步规划,同步施工。结合“强基惠民”工程,依照区域规划定位与人口规模,统筹考虑学校、医院、菜场、超市等便民服务设施。具体由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8、加强社区服务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