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工程检验批划分 3.3.1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 ⑴无支护土方子分部:包含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分项,应按施工流水段(分段开挖)、结构缝(后浇带等)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⑵有支护土方子分部:包含井点降水、地下连续墙、土钉墙、支撑等分项,按施工流水段(分段、分层开挖、支撑形式)、结构缝(后浇带等)或机械分组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⑶地基及基础处理子分部:包含注浆地基、水泥土搅拌桩等分项,按施工流水段(部位)、工艺或机械分组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⑷桩基子分部:包含混凝土预制桩、 PHC 桩、钢管桩、灌注桩等分项,按施工流水段、品种规格、沉桩方法、工作条件或机械分组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⑸其它子部分(地下防水、基础等),按地下层、结构缝、施工流水段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其中防水分项工程,除按本条要求划分以外,并按不同设计材料、工艺要求划分检验批,纳入防水分项工程。 3.3.2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 ⑴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包含模板、钢筋混凝土等分项要求,按施工段、结构缝、楼层或工作班组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⑵钢结构子分部: 1) 钢结构按楼层或施工段(吊装单件)变形缝划分检验批: 2) 压型金属板按屋面、墙板、楼面等不同部位划分: 3) 对于原材料及成品进场时的验收检验批,应根据工程规模及进料实际情况合并或分解划分。 ⑶砌体结构子分部: 按施工段、楼层、变形缝、砌体品种、砂浆强度等级或工作班组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3.3.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分部 2 ⑴建筑地面子分部 1) 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的分项工程,检验批按楼层或每层施工段(或变形缝)划分。高层建筑的标准层(除裙房外)检验批,可以按每三层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三层另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室外工程中,散水、台阶、明沟和坡道等附属工程纳入相应的地面分项中,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⑵抹灰子分部: 1)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抹灰工程(室外),按施工段(或变形缝)、楼层(若干)及按每 500~1000M 2 划分一个检验批、不足 500 M 2 另划分一个检验批。 2) 相同材料、工艺、施工条件的抹灰工程(室内),按施工段(或变形缝)、楼层及按 50 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楼梯间,按抹灰面积 30M 2 为一间)划分一个检验批,不足 50 自然间另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⑶门窗子部分: 1)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 100樘划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