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第4 章~第7 章和附录A、附录B、附录C 是强制性内容,其余为推荐性内容
本标准按照 GB/T 1
1 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Z 130—2002《医用 X 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和GBZ 138—2002《医用 X 射线诊断卫生防护监测规范》
本标准以 GBZ 130—2002 为主,整合了 GBZ 138—2002 的内容,与 GBZ 130—2002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关于医用 X 射线机的生产、X 射线机不适用种类限制、X 射线源组件泄漏辐射定期检测等内容和有关诊断床板、乳腺摄影支撑台滤过厚度的要求; ——增加了 CT 机、介入 X 射线设备可允许的最小第一半值层的内容,牙科机管电压指示的偏离和曝光时间指示的偏离等要求、同室近台操作(非普通荧光屏 透 视 ) 时透视 防护区 测试 平 面 剂 量 率 控 制值和机房 屏 蔽 体 外辐射剂 量 水 平 剂 量 率 的控 制值,介入放射学 设备配 置 患 者 受 照剂 量 记 录装 置 的要求和机房 防护检测方 法以及 附录D; ——修改并 增加了机房 屏 蔽 防护厚度和机房 使 用面 积 的要求,还 增加了机房 单 边 长度的要求,并 修改了水 箱 散 射标准水 模 的尺 寸 ; ——将 GBZ 138-2002 中X 射线诊断设备及 场 所 的防护监测要求内容改写 在 第7 章,检测方 法内容改写 在 附录B 中
本标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卫生和计 划 生育 委 员 会 批 准
本标准起草单 位 :北 京 市 疾 病预 防控 制中心 、中国疾 病预 防控 制中心 辐射防护与核安 全 医学 所 、江 苏 省 疾 病预 防控 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娄 云 、冯 泽 臣 、万 玲 、岳 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