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动火作业过程的过程控制和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各部门管辖区域内带气、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职责和要求。3职责3.1安全管理部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动火作业的管理工作,负责三级以上动火作业方案的审核,抽查作业现场,对动火作业进行监督检查3.2动火现场负责人动火现场负责人必须对进行作业的上下游系统、工作附近的区域、工作内容、承包商和将要进行工作的区域内正在进行的其它工作等有详细和完整的了解。制定动火作业方案,填写动火作业的申请表。3.3监护人员监护人员应有动火作业部门人员担任,负责检查作业前的安全防范措施,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动火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护。3.4动火作业人员职责动火作业人员需严格按照劳保用品佩戴要求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按照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和施工方案作业,遵守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坚决禁止违反动火作业制度。4工作程序4.1动火作业的分级根据作业部位危险性以及发生事故的严重程度分四级:4.1.1一级动火作业:门站、储配站、CNG加气站、高压管线、中压管道DN≥150mm管线、中压阀门、区域调压站内带气动火作业;在场站防爆区域内使用非防爆电气设施,场站内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如场站内防腐工程。4.1.2二级动火作业:中压管道DN<150mm管线,低压DN≥150mm管线、调压箱、调压柜内带气动火作业;门站、储配站CNG加气站、高压管线、中压管道DN≥150mm管线、中压阀门、混空气站工艺管道、区域调压站、其他易燃易爆区域安全间距内不带气动火作业。4.1.3三级动火作业:低压DN<150mm管线带气动火作业;中压管道DN<150mm管线,低压DN≥150mm管线、调压箱、调压柜、可燃物区域安全间距内不带气动火作业。4.1.4四级动火作业:其他管径动火作业;楼栋调压箱出口至引入管、户内立管的带气动火维修、散装户的安装连接、用户燃气设施的拆、改、移、安、置换等相关的带气动火作业。4.2动火作业审批4.2.1四级动火作业作业申请部门经理审核动火作业方案,批准动火作业许可证。4.2.2三级动火作业作业申请部门经理负责审核动火方案中的作业内容和实施步骤;公司安全技术部经理负责审核动火方案中的风险评估和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批准动火作业许可证。4.2.3二级动火作业作业申请部门经理与部门分管副总负责审核动火方案中的作业内容和实施步骤;公司安全管理部经理与分管安全副总负责审核动火方案中的风险评估和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由分管安全副总批准动火作业许可证。4.2.4一级动火作业作业申请部门经理与分管副总负责审核动火方案中的作业内容和实施步骤;安全管理部经理与分管安全副总负责审核动火方案中的风险评估和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总经理批准动火作业许可证。4.3动火作业证签发作业申请通过后,由作业监护人员领取动火作业证,四级作业证由作业部门签发,一至三级作业证由安全管理部签发。4.4动火作业证张贴作业前监护人员对现场进行各项安全检查后,现场张贴动火作业证。4.5动火作业证注销4.5.1作业中止或结束,应由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在许可证上进行签字确认。4.5.2现场负责人应组织应消除火种、清理和恢复现场,由监护人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之后,方可离开。4.5.3作业结束后,监护人员收回动火作业证,并到安全技术部注销。4.5.4《动火作业申请单》、《动火作业方案》及《动火作业许可证》等资料应保存两年以上。4.6动火作业证注意事项4.6.1实施动火作业必须提前三天提出申请,超过三天未领取《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必须重新办理申请书。4.6.2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为8小时,如因故需延期的必须经批准后才可延期,但延期最长不超过8小时。4.6.3作业现场关键要素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办理作业许可证。4.6.4作业申请部门应严格按照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进行作业审批,不得擅自降低作业等级。《动火作业申请单》、《动火作业方案》由作业部门提供,并按权限进行审批;《动火作业申请单》等资料由作业部门负责建立台账、安全管理部归档备案。4.6.5“三不动火”a)没有经批准的动火作业不动火;b)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