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有啥标准和要求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和〈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4﹞57 号),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和护理站的基本标准如下: 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 养老机构医务室是设置在养老机构内,为养老机构患者提供老年保健,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急诊救护等服务的医疗机构
一、人员 (一)至少有1 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 年,身体健康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执业医师人数≥2 人的,至少应含有1 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二)至少有1 名注册护士
养老机构床位达到100 张以上时,每增加100 张床位,至少增加1 名注册护士
护理员按需配备
(三)其他药学、医技人员按需配备
二、房屋 (一)整体设计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
(二)建筑面积不少于40 平方米
(三)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
(四)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
其中,治疗室、处置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少于10 平方米;如设观察室,其使用面积不少于15 平方米;如设康复室,应增加相应建筑面积(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少于50 平方米)
(五)应当设医疗废物存放点,与治疗区域隔开
三、设备 (一)基本设备
诊桌、诊椅、诊床、诊察凳、方盘、纱布罐、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注射器、身高体重计、视力卡、视力灯箱、压舌板、药品柜、紫外线消毒灯、高压灭菌设备、处置台、器械柜、便携式心电图机、血糖测定仪、雾化吸入器、出诊箱、轮椅、输液椅、候诊椅、医用冰箱、污物桶
设置康复室的,至少配备与康复需求相适应的运动治疗、物理治疗和作业治疗设备
开展中医药服务的,还应当配备脉枕、针灸器具、火罐、电针仪、艾灸仪等等
(二)急救设备
心电监护仪、心脏氧源(氧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