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特色文化品牌活动评选工作方案与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活动方案汇编特色文化品牌活动评选工作方案一、评选目的 充分调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加快文化事业进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制造性,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群众广泛参加的文化品牌活动,提升特色文化品牌活动的法律规范、延伸,持续推动特色文化品牌进展
以“展特色文化,创品牌活动,炫风采”为主题,不同方面展示市文化事业进展成果,不同层次展现市地域人文风貌,不同角度展示市优秀文化传统,为市“文化名市”战略的深化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二、评选范围 市辖区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举办的具有本地特色和传统优势的主题文化品牌活动
三、评选时间 此项工作将在 XX 年至 XX 年开展,利用三年的时间,打造乡镇、街道、村、社区特色文化品牌活动
每年 9 月底,按要求比例申报,开展评选
XX 年评选比例为乡镇(街道)50%、村(社区)30%;XX 年评选比例为乡镇(街道)30%、村(社区)30%;XX 年评选比例为乡镇(街道)20%、村(社区)40%
已评出特色文化品牌活动的乡镇、街道、社区、村将不参加下一年度特色文化品牌活动评选
四、组织机构 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 1 页 共 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五、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要强化“创品牌、树典型”工作目标,文化活动要坚持传统文化与地域特色相结合,把代表性、示范性和广泛性作为评选工作的重要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中选优、打造品牌,大力推动“一乡(街道)一品牌、一村(社区)一特色”文化品牌活动创建
六、评选标准 (一)活动主题突出,导向鲜亮,体现当地的地域特色及风土人情
(二)活动内容健康,参加度高,群众喜闻乐见,广泛参加,活动感染力强,现场参加活动人数具有一定规模
(三)活动创意独特,立意新颖,较同类活动设计推陈出新,有显著特点,有突出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