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好过程和结果的关系 毛主席早就指出,要实行启发式,反对注入式
我认为是启发,还是注入,关键就在于处理好过程和结果的关系
所谓过程,也就是操作的过程,观察的过程,比较的过程,分析的过程,综合的过程等
所谓结果,主要是指抽象、概括出的结论
过程和结果之间的关系,首先是“结果”以“过程”为基础,其次是“过程”以“结果”为目的
它们之间应当像瓜熟蒂落,水到渠成,是认识上的自然升华
但是,在教学实践中,比较普遍地存在着只重结果,不重过程的倾向
在作业的批改中也反映出这种倾向,注重的也是结果,对于思路、策略往往重视不足
我曾做过一次调查,让一年级的学生计算 4+3 这道题,他们几乎都做对了
我又把他们找来,一个一个地询问,由他们说出是怎样想,才得出 7 的
分析学生的回答,大致可以分为四个层次
最好的是概念水平
他们以数的组成为基础,说:“4 和 3 可以组成 7
所以 4 加 3 等于 7
” 其次是表象水平
他们以吃苹果吃糖等为例,进行思考
譬如说:“上午我吃了 4 块糖,下午我吃了 3 块糖,一天就吃了 7 块
” 再有是半直观水平
他们伸出一只手的手指头,然后就说出 5、6、7,这样数出结果
最后一种是全直观水平
两只手都伸出来,一只手伸出 4 个手指头,另一只手伸出 3 个手指头,从头数到尾,总算也得出了 7
这项调查,生动地说明,质量的含义应当是,采用最佳策略,获得正确结果
显然,忽视过程,忽视策略,决不是正确的态度
为了处理好过程和结果的关系,在教学求最大公约数时,我是这样做的
第一步,先把一个数分解质因数,然后要求学生根据这个分解质因数的式子,说出这个数中除去 1 以外的全部约数
例如,12=2×2×3
学生能够说出 12 的约数除去 1 以外,还有 2、3、4、6、12
第二步,再把另一个数分解质因数,然后仍然要求学生根据这个分解质因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