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第一章规划依据、原则、指导思想、期限及范围一、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3、国家关于城市规划的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规定4、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文件)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25号文件)6、《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设部)7、《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建设部)8、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1995—2010年)9、安徽省城镇发展纲要(2001—2010年)10、凤阳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11、上一层次的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12、凤阳县已完成的专业规划以及各行业发展的规划意见与设想13、上一轮凤阳县总体规划二、规划原则1、区域协调发展原则将城市置于区域总体协调发展高度,分析研究其所面临的重大问题和机遇,从而确定城市的功能定位及发展框架
2、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原则城市总体规划与区域经济及凤阳县的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为发展区域经济和城市经济服务,为促进城市社会进步服务,为加快城乡现代化服务
3、规划连续性原则以1996年版规划为基础,认真研究已编制的各层次规划,充分吸取以往规划中的合理内容,保持城市建设空间与时序上的连续性
4、可操作性原则针对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凤阳县的基础和优势,提出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规划方案,逐步完善城市功能,使城市建设整体质量和水平建立在更高的层次上
5、可持续发展原则加强耕地保护,节约土地资源
加强城市绿化和环境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三、规划指导思想1、树立区域整体观,处理好城市与区域发展的关系
凤阳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城市发展应以区域经济为基础,城市产业结构应能体现区域资源特点和经济优势,城市建设要有利于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促进市场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