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质量管理制度为控制工程质量,加强对分包单位的有效管理,特制定本规定,希望各单位严格遵守,认真执行,为保证本工程创优目标的实现做出努力
特制订以下要求:一、分包资质报验程序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将本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上报到总包单位技术部,由总包单位报监理单位审批,审批合格后,由总包单位通知分包单位进场,否则不准进场、不准施工
二、材料进场报验、复检制度分包单位材料进场后必须将材料出厂合格证报总包物资部,由总包质量部报批监理,经监理审批合格后,若有复检要求的,由总包质检员、实验员请监理并通知分包单位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复检合格后才可以进行施工
三、前后工序交接程序分包单位在施工前要对自己施工面上的前道工序进行总、分包双方验收
对未提出验收要求的,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责任由分包方安排人、财、物自行处理
四、重要工序旁站制度对于重点部位过程监控的工序,由总包单位质检员对分包提出,总包提出后,当分包单位施工到此工序时,必须向总包质检员申请旁站监督,由总包质检员协同监理进行旁站
对于未提出申请的,如果造成监理不认可或要求返工、延误工期的情况,由分包承担全部责任
第1页共5页五、隐蔽验收程序对于分包的工作面中,后道工序要覆盖前道工序的,后道工序施工前必须对前道工序进行隐蔽验收,验收前填写整理好隐蔽及验评资料,由总包质检员向监理报送,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道工序施工
六、施工验收程序第2页共5页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程序*(验收前提)在向总包质检员提出验收时必须同时按总包技术部的要第3页共5页求填写好技术资料和验收评定资料,否则不予以验收
七、制度执行1、对于分包单位工程质量严重不合格的,总包质检员有权对分包发出整改通知单或停工令进行质量整顿,直到整顿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对于总包质检员所发的停工令、整改通知单等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按期执行,对于未执行又未提出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