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学职称评审的补充说明(公办学校、公办幼儿园)一、关于学校管理岗位(副主任以上干部)职称申报的说明1、各学校《评聘岗位使用情况表》中的空岗数是给一般教师使用的,管理人员(副主任以上)不占用这些空岗。2、管理人员(副主任以上)需要评审职称的人员不占岗位,但符合条件申报的要提交申报材料、说课讲课等(跟老师的流程一致,只是不需要考虑岗位问题)。二、 关于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支教经历的说明(一)申报高级教师(副高级)须有 1年及以上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经历,以下情况符合要求:1、我区杜阮镇、荷塘镇、棠下镇的工作经历符合条件(申报材料中要出具一份该学校属于农村(薄弱)学校证明);环市街、潮连街在转为街道之前的工作经历算为农村(薄弱)学校经历【申报材料中要出具一份当时属于农村(薄弱)学校证明且在该校任教的证明】,但转为环市街、潮连街后的工作经历就不算农村(薄弱)学校经历)。2、在区外农村学校调入的人员,当时的工作经历符合条件(须提供当地学校及教育局盖章的证明)3、我区城区学校到杜阮镇、棠下镇、荷塘镇交流的人员符合条件(须提供教师交流工作登记表;如果是实际曾到该三镇支教交流的人员但没有文件和登记表的,须提供书面证明【证明需由原交流学校所在镇街中心学校校长签字、盖中心学校公章,同时,原交流学校原校长签字、盖学校公章】)4、我区城区学校到区外农村学校支教的人员(提供登记表或证明材料【区教育局加盖公章】)(二)申报中级及以下职称的人员不需要提供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经历。三、关于“在某个岗位任教计算方法”的说明文件中提到的“在#级教师岗位上任教#年以上”统一指为“聘任在该岗位的时间”,要以签订的“聘任合同书”或“学校出具的证明”为依据(简单理解是“从取得了该级别的职称证书后,且领取聘任为该级别工资的日期开始计算”)【提供聘任合同或学校证明】。【另外,部分人员试用期转正后就享受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这个不能算是已聘初级,该类人员要按照该老师取得“初级职称资格”(按照证书落款时间计算)时间计算其在该岗位的任教时间)】四、关于借调人员、中心学校人员职称评审问题1、借调到区教育行政股室、镇街中心学校等人员,不再担任教师工作的属于暂时离开教学岗位,原则上不能参加评审,调回学校后可以申报职称评审,但借调期间不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不能视为教学经历,应相应删除。2、借调到区教研室(电教站)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