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工作的思考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是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面对大规模建设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如何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工作,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是一个全新的课题
如果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后期管理混乱,就可能演变成为贫民窟,从而与住房保障制度的初衷背道而驰
以我们济南市来说,前期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都是由济南市政府统一协调、投资和建设,后期的管理也是由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直属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管理,但是随着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今年开始,对各区政府也下达了相应的建设任务,以保证全面完成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任务
如果由区政府进行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后期的管理也必然要由我们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进行管理
以目前的情况来看,进行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工作,就必须要打破单一的行政手段管理模式,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三种手段,提高保障性住房小区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建立起运行协调、管理高效的廉租住房管理机制
一、运用经济手段,实现最佳管理效益我国传统的房屋管理是由政府的职能部门以行政手段对房屋进行管理的一种体制,它的主要特征是:①管理者为政府职能部门;②管理单位属于事业性质;③管理对象是国有资产;④管理手段基本上为行政手段是福利型的管理;⑤管理内容单一,一般只限于对房屋及附属设备的维修、养护,物业寿命较短
当前的保障性住房管理依然具有以上五个特点,但是在管理手段和管理内容上必须有新的突破
对于保障性住房的后期管理,人民群众看到的是环境效益,上级领导看到的是社会效益,而管理部门只有实现了经济效益,才能保证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实现
保障性住房的租金如同人体的血液,提高经济效益的关键在于提高它的“造血功能”,确立“以服务为宗旨,以经营为手段,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综合统一”为目的管理思路,切实提高保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