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陈列管理制度 一、陈列药品的货柜、橱窗应保持清洁卫生
二、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陈列,并按药品的品种、用途分类摆放标签使用恰当,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三、凡质量有疑问的药品,一律不予上架销售
四、上架药品按月进行质量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下架,并尽快向质量管理人员汇报
五、处方药严禁开架自选(处方药中的维生素类和健字号药品除外)
六、危险药品不陈列或只陈列空包装
兽药采购管理制度 一、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二、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四、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
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五、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六、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 “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七、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条款内容
八、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 1 -2 次
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 的质量问 题 ,加以分 析 改 进
兽药陈列管理制度 一、陈列药品的货柜、橱窗应保持清洁卫生
二、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陈列,并按药品的品种、用途分类摆放标签使用恰当,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三、凡质量有疑问的药品,一律不予